索引号 |
SXSKXJST-2021-010060 |
发文字号 |
陕科发〔2021〕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发文日期 |
2021-11-11 |
标 题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省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畅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创新渠道,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培育发展能力,根据《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项目建设方案》部署,现就组织征集第一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是指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人才(科学家)为核心,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等(工程师)协作为基础,以企业或高水平创新平台为依托,以攻克产业重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科技企业为目的,形成科学家与工程师相对固定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科研(产业)创新团队。
二、支持方向
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两链”融合部署,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生命健康等领域,从基础前沿、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多领域跨学科部署“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三、支持对象
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不支持单纯的技术开发、理论研究类科技创新团队。优先支持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省23条重点产业链上科技型企业牵头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精尖缺”人才为带头人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或整建制引进已开展工作的国内外高水平“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四、申报范围
省内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等主体均可申报。“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项目申请不受其他省科技计划限项规定限制。鼓励受资助项目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尽快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五、申报条件
“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一般采取“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负责模式,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学家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结题情况良好。1名科学家只能参与1个“科学家+工程师”创新团队申报。
(二)工程师一般指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水平人员。一般应主持企业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1项以上,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决定工程师人才的选用。
(三)队伍核心成员原则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人数占比超过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四)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任务指标合理,技术创新在本产业中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我省领先水平,可为成果转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五)项目申报单位以工程师所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的项目公司为主,应能为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
六、支持方式
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系列,每支队伍给予3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财政科技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由“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自主使用。
七、组织实施
(一)省科技厅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常年受理、快速办理、集中评审,对急需紧缺队伍试行“一事一议”。第一批申报截止2021年11月30日17:00前(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完毕),12月3日17:00前(推荐部门审核完毕)。
(二)省科技厅组织初审和评审,围绕支持项目方向,遴选同行5-7名专家组成评审组,经评选产生拟支持项目清单。
(三)经审定的支持项目,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支持。
八、申报程序及要求
考虑“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目前实际,第一批项目申报采用纸质申报形式:
(一)申报单位填报《陕西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需盖章),并准备相应附件及证明材料。
(二)项目经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审核(盖章),提交陕西省科技厅相应业务处室。申请书不予退回(涉密除外并请注明),请自行保存。
(三)申报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七份)。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立项项目需同时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填报《陕西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申请书》,并通过审核备案流程。
(四)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九、推荐部门
(一)属地原则: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推荐报送行政区内所辖单位。
(二)中央在陕及省属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科研事业类单位直接报送;西北有色院、陕西科控集团所属科研院所及其子公司由母公司推荐申报。
(三)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为推荐部门。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2日